为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工作,2月9日晚19:30,理学院通过腾讯会议系统召开实验室工作例会。分管实验工作的副院长徐春龙出席会议,各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及学院实验秘书参加会议。
徐春龙对实验室寒假期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一是在领学《长安大学二级学院(系)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及专 项办法(修订)》和《长安大学理学院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结合前期搜集的意见建议,就文件中涉及实验工作的相关部分进行了解读,并要求各实验中心进一步结合实际、加强调研、深入思考,为学院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修订提出意见和修改依据。二是在领学《长安大学实验室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与各实验中心负责人讨论交流了前期制定的《理学院实验室有偿使用办法》初稿。三是介绍了《理学院实验工作委员会岗位职责》相关情况。四是安排布置了学院“2021年度设备购置计划”执行工作。